主页
学科
搜索
账户
常见问题
当前学科:普法考试
题目:
单选题
新余有限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刘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职权()
A
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B
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
C
决定聘任公司经理
D
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答案:
<查看本题扣1积分>
查看答案
答案不对?请尝试站内搜索
推荐知识点:
精子的头主要由()构成。
保存一个编写好的程序,“过程名”是以()作为扩展名的。
下列哪项是有助于诊断结节性硬化的CT表现()。
煤油用于照明和各种喷灯、气灯、气化炉和煤油炉等的燃料时,要求燃烧性良好,即:重组馏分要少,以利于灯芯吸油,不易结焦。
一般来说,债券的期限越长,其市场价格变动的可能性就越大,投资者要求的收益率补偿也越高。()
全面质量管理的内容包含四个方面,其中全面质量不包括()。
渗透检测方法对下列哪种材料无效()。
()多用于喝加饭酒。
雁荡山是浙江著名的旅游胜地,属致密坚硬的火山()山体。
下列对日常生活活动训练的原则的描述中错误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