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学科:宪法
  • 题目: 未知类型

      2000年元旦期间,某商场大楼正面墙壁上悬挂的广告条幅(布料)坠落,将正从商场走出的顾客某甲裹住并将其摔出10多米,致某甲受重伤。请问:(1) 某甲如果以该商场为被告提起诉讼,其可选择的诉讼请求有哪些?

        事实上,该条幅系某厂家在征得该商场同意后所悬挂。事后,该厂家认为自己无法律责任,但出于道义,主动补偿了某甲1万元。后该厂家得知商场已对其提起了诉讼,请求其赔偿商场因该广告坠落事件而依法院判决向某甲支付的赔偿金。厂家遂请求某甲返还1万元,理由是某甲获得该1万元构成不当得利。

        请问:(2) 本案中某甲所得的1万元是否构成不当得利?为什么?

        法院在审理商场与厂家的纠纷时查明,该广告条幅是厂家委托某广告公司制作并悬挂的。

        请问:(3) 如果某甲还没有获得赔偿,其可否向广告公司索赔?为什么?

        (4) 为什么建筑物上的悬挂物坠落致人伤害的民事责任属于特殊侵权责任?

        (5) 如果本案中,商家、厂家及广告公司对于损害的发生均有过错,其应承担的责任应当是按份责任还是连带责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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