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学科:经济法
  • 题目: 未知类型

      我方E公司与法国G公司订立一份出口300公吨冻品合同,规定2011年4~9月份平均交货50公吨,即期信用证支付,来证规定货物装运前由出口口岸商品检验局出具船边测温证书作为议付不可缺乏的单据之一。4~6月份交货正常,并顺利结汇,7月份因船期延误,拖延至8月5日才实际装运出口,海运提单倒签为7月31日,但送银行议付的商检证中填写船边测温日期为8月5日。8月7日出口人在同船又装运50公吨,开证行收到单据后来电表示对这两批货拒付货款。试分析:我方有何失误及开证行拒付有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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