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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学科:逻辑学
题目:
单选
相容选言命题的反驳方式有几种。()
A . A、0
B . B、1.0
C . C、2.0
D . D、3.0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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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男,55岁,自述食欲不振,上腹部不适,皮肤瘙痒发黄,间断性发热1周。临床检查:巩膜及皮肤黄染。超声检查:胰头外侧可见2.9cm×2.9cm低回声区,形态不规则,边界不清,呈毛刺状。胆总管内径1.3cm。超声提示()。
在紊流运动中,由于其混掺的特性,紊流切应力主要由()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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腭裂手术时在腭部粘骨膜下用含适量的肾上腺素的0.25%~0.5%普鲁卡因或利多卡因或生理盐水作局部浸润注射,其主要目的是().
某市公安局于1999年1月4日对刘某(男,24岁)、张某(男,21岁)持刀抢劫致人重伤一案立案侦查。经侦查查明,刘某、张某实施抢劫犯罪事实清楚,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刘某、张某抢劫案于1999年3月30日侦查终结,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该案部分事实、证据尚需补充侦查,遂退回市公安局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再次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刘某当庭拒绝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自行委托辩护人;张某拒绝其自行委托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法院为其指定一辩护人。合议庭经研究,同意二被告请求,并宣布延期审理。重新开庭后,张某在最后陈述中提出,其参与抢劫是由于刘某的胁迫,由于害怕刘某报复,以前一直不敢说,并提出了可以证明被胁迫参与抢劫的证人的姓名,希望法院从轻判处。 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刘某构成抢劫罪,后果严重。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判处刘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年。一审判决后,刘某不服,以量刑过重为由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张某未上诉,市人民检察院亦未抗诉。 重新开庭后,如果刘某再次拒绝自行委托的辩护人为其辩护,合议庭应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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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全口义齿牙槽嵴情况较差的患者,戴用义齿以后,最先应该()
我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两个决定:将9月3日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设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男性,30岁。餐后1小时突发上腹部剧痛,很快扩散至右下腹,疼痛呈持续性,无放射.伴有恶心、呕吐。发病3小时后来院就诊。体检:血压120/70mmHg。腹平,全腹压痛,反跳痛,肌紧张,以右上腹及中上腹为甚,肝浊音界不清,肠鸣音微弱。进行立位腹部X线平片检查:未见膈下游离气体。诊断首先应考虑()
简述在进行细菌学检查时对标本的采集与送检的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