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学科
搜索
账户
常见问题
当前学科:专业实践能力
题目:
多选
患者,女性,20岁,56kg。从五楼坠下,致右肱骨干、右股骨干、右小腿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患者躁动不安,查BP50/30mmHg,HR135次/分,Hb88g/L,Hct26%。经输平衡液500ml、羟乙基淀粉500ml后,送手术室。准备行骨折切开复位术、内固定术。创伤患者出现躁动不安的可能原因是()。
A . A.颅脑损伤
B . 缺氧
C . 低血压
D . 疼痛
E . 组织坏死,释放毒素,吸收入血
答案:
<查看本题扣1积分>
查看答案
答案不对?请尝试站内搜索
推荐知识点:
服用雷洛昔芬的注意事项包括()
YX型电接点压力表适用于测量对()不起腐蚀作用的介质的压力。
早期皮下急性蜂窝织炎采用硫酸镁液湿敷,一般浓度为()。
G公开发行股票,代销包销期限届满发行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股票发行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钩虫感染方式主要是()
脑出血首选的治疗原则()
简述胸膜腔穿刺术
非本务牵引或在尾部担当补机任务的接触网作业车,应将GYK转入非本务状态,当转为本务机时必须()本务运行状态。
发明通常可以分为两类,即开创性发明和()性发明。
[案情介绍] 现年40岁的龙先生作为投保人于1997年8月为其妻吕女士投保了一份年交保费6600元、保额为10万元的“为了明天”保险,受益人是他们的儿子。1999年4月,龙先生与吕女士因感情破裂而离婚,儿子由龙先生抚养。2001年4月1日,儿子因车祸死亡。在这之前,龙先生一直没有停止交费。 儿子死亡后,吕女士以被保险人的身份向龙先生索要该保险单。其理由是: 一、自己作为保险标的,与投保人已不再具有保险利益,根据《保险法》第11条,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二、《保险法》第63条和“为了明天”保险条款第20条第2款规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支付保险金的义务。”前夫已不可能成为其继承人。 三、自己作为被保险人,保险的实质在于自己,否则保险合同就不能成立。 四、《保险法》第30条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解释。”可见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主体,被保险人拥有对保险单的最大拥有权。 五、《保险法》第60条第1款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而被保险人则不受此条限制。 六、《保险法》第62条第2款规定:“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而被保险人不受此条限制。 综上所述,吕女士认为,依据《保险法》和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作为被保险人的自己,有权拥有此保单。 龙先生则认为此保单拥有权应归自己。理由也有三条: 一是保险费一直由自己交纳,自己投资岂能毫无收益; 二是离婚时,儿子判归自己,即此保单的受益人判归了自己,受益人死后,保单的所有权、继承权当然也归自己;三是自己续交保费时,前妻并未产生异议,说明她已默许了自己继续作为被保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