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学科:第五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
  • 题目: 问答题
    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从事商品生产和销售。2011年7月10日,丙公司以原材料交换专利权。有关业务资料如下:(1)原材料的账面余额为500万元,已计提的存货跌价为120万元,公允价值(等于计税价格)为420万元。专利权经评估确认为500万元。丙公司另外支付8.6万元的补价。(2)丙公司取得专利权后对其进行升级,共发生升级费用40万元,均以银行存款支付,该升级不符合资本化条件。(3)2011年7月20日升级完成投入使用。公司对该项专利权采用直线法摊销,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没有残值。(4)年末对该项专利权进行减值测试,其可收回金额为515万元。要求:

      答案: <查看本题扣1积分>

      查看答案

      答案不对?请尝试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