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学科:审判监督程序
  • 题目: 多选
    2004年,尹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2007年,尹某的女儿不服,以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有误为由,代其向二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并未提出新的证据。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确为事实不清,应该重新认定,遂由院长作出再审的裁定。则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 尹某的女儿不能代其提出申诉
      B . 院长不能决定再审
      C . 决定再审应采用决定书的形式,而不能采用裁定
      D . 对本案法院不应决定再审

    答案: <查看本题扣1积分>

    查看答案

    答案不对?请尝试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