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学科:税务会计
  • 题目: 未知类型

      2010年1月1日,李某承包市区一家餐厅。合同规定承包期5年,每年上交承包费10万元。2010年经营情况如下:餐厅全年营业收入210万元,成本费用180万元,营业税10万元,城建税0.70万元,教育费附加0.30万元,盈利19万元。经聘请的注册税务师审核时,发现以下问题:

        (1)由李某签字对部分客户的餐饮费免收,全年累计86笔,共计10万元,未在收入中反映;

        (2)餐厅闲置房屋出租收入30万元,未在收入中反映;

        (3)在费用中列支工资费用32万元(其中包括李某工资每月1500元),并计提了职工工会经费1万元、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共5.92万元(提取的教育经费已全部实际使用),三项经费的支出数额均高于规定的标准,雇佣员工15人;

        (4)当年发生业务招待费3万元、广告费6万元、业务宣传费1.5万元;

        (5)李某2010年1月在承包餐厅时发生餐厅装修支出12万元(该餐厅原值50万元并已提足折旧),账面对这部分支出分两年摊销计入成本费用。(当地税务机关核定为5年摊销)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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