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学科:民法学
  • 题目: 单选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民法理论称此种权利为()。

      A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诉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债务人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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